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选郎,北宋官员、著名文学家、史学家、词人。司空之弟,宋祁与兄长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范镇为其撰神道碑。接下来双元制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圣二年,宋祁初任复州军事推官,经召试,授直史馆。历官龙图阁学士、史馆修撰、知制诰。曾与等合修《》,《新唐书》大部份为宋祁所作,前后长达十余年。书成,进,拜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谥景文。
人物生平
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君主,到了晚唐之时,时任御史中丞的高祖宋绅,因其言语不当而获罪,被罢免其官,遂举家迁于雍丘县双塔乡(今河南商丘民权县)。
北宋天圣二年(1024年),宋祁与其兄宋庠同举进士,礼部本拟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章献皇后觉得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于是定宋庠为头名状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称“二宋”,以大小区别,所以又有“双状元”之称。
宋祁初为复州军事推官,后经孙奭(shì)推荐升任丞、直讲。殿试之后授予直史馆,再升任太常博士,同知礼仪院。又升迁为尚书工部员外郎,修撰《起居注》。
宝元二年(1039年)宋祁改担任盐铁句院,知制诰,升迁为天章阁侍制,判太常礼院,至国子监。在西北边境战事财政都吃紧的情况下,他写下了关于“三冗三费“的上疏。
庆历元年(1040年),因其兄宋庠与宰相不合被罢相之事,被贬为知寿州(今安徽省凤台县),后至陈州(今河南淮阳区)。
庆历三年(1043年)回朝,担任龙图阁学士、史馆修撰,奉皇帝的诏令同欧阳修合修《唐书》,前后历时十七年。
庆历六年(1046年),宋祁升为右谏议大夫,出任群牧使。
庆历八年(1048年),担任翰林学士。
皇祐元年(1049年),宋祁因张贵妃册封之事被贬知许州(今河南省市)。数月后又被召回,为侍读学士,史馆修撰,升迁给事中,兼龙图阁学士。
皇祐四年(1052年),因其子犯罪之事,被贬知亳州(今属安徽省)兼集贤殿修撰。
皇祐五年(1053年),又调知成德军(河北省正定县)升为礼部侍郎。后又调到定州(河北省定县)。皇帝加封他为端明殿学士,特地升为吏部侍郎,知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
嘉祐四年(1059年),从益州回京后被授于三司使,后因等上书说其兄宋庠任宰相,宋祁不宜任三司使,没能上任。之后皇帝加封他为龙图阁学士,知郑州。
嘉祐五年(1060年),《唐书》修撰完毕,宋祁被升为左丞、工部尚书。
嘉祐六年(1061年),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学士承旨,复任群牧使。
嘉祐六年三月(1061年),宋祁卒于东京,卒后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