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旅游学院OMT(葡萄牙文Instituto de FormaçãoTurística,英语Institute For Tourism Studies,简称IFT)成立于1995年,是旅业及酒店业学校的前身,位于澳门望厦山,是培训澳门以至亚太区旅游业专才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澳门旅游学院是由澳门特区政府开办的唯一一所提供旅游或酒店管理学士学位课程的高等教育机构。2008年,获澳门特区政府授予旅游功绩勋章。
1学校简介
澳门旅游学院[1]於1995年成立,是一所隶属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专门提供旅游、文化遗产、酒店、旅游会展及节目管理、及旅游零售及市场管理学位课程和专业培训。学院使命是成为提供具欧洲特色的旅游及酒店课程的首选高等教育机构,不仅为澳门,更为亚太区域培养具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生,在业界担任领导角色。为了实践使命,学院拥有以下三个特性
1独特性-独立运作,专注提供旅游及酒店管理方面的高等教育及职业培训。
2融合性-将学术发展及职业培训各自的优点和特质合而为一。
3国际性-与外地相关机构发展互利合作关系,积极推广学术及学生交流活动。
旅游学院承诺不断寻求学习与教育创意,培育专才,为澳门以至亚太地区的旅游发展作出贡献。
2学校概况
旅游学院设有两所学校(即旅游高等学校、专业及延续教育学校)以及一个研究中心(澳门-欧洲旅游高等研究中心);提供文凭、高等专科学位、学士学位以及短期课程等。
旅游高等学校
旅游高等学校设有有旅游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学位课程,2005年起增设文化遗产管理以及旅游会展及节目管理外,2009年起也增设旅游零售及市场推广管理学士合共五个学位课程;上述所有课程均采用“三加一”学制,即前三年均是高等专科学位课程,而第四年的补充课程是学士学位课程。
专业及延续教育学校
专业及延续教育学校和旅游高等学校的课程类同,并在夜间上课,但只有文凭及证书课程均为期一年,而证书课程必须修毕文凭课程方可报读。也有为期年半的烹饪文凭课程以及涉及于旅游业及服务业的短期专业培训课程。,该学校也为政府以及私营机构提供特设的课程,以提高该机构员工的知识及技能;2001年,学校和欧盟为澳门旅游及酒店业界制定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
澳门-欧洲旅游高等研究中心
澳门-欧洲旅游高等研究中心(ME-CATS)于1999年成立,是由旅游学院与欧盟合作旨在成为亚太地区的旅游教育及培训基地;研究中心设有旅游及酒店业的高级培训课程,主要对象为从事旅游或酒店从业员。
3发展历史
旅游学院的原址为19世纪式的炮台堡垒,亦是驻守于澳门的非籍葡兵之军营所在地。
1997年,旅游学院被联合国亚太经济及社会事务委员会(UNESCAP)全力支持组成的亚太旅游教育及培训院校网络(APETIT)选为亚太地区的「导师培训」及顾问服务中心。同年,学院更获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颁授「教育及培训」金奖,确认了学院的课程内容及质量。2002年,学院与欧盟合作为本澳旅游及酒店业界制定的「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获颁发该奖项。
1999年,学院与欧盟合作,於学院成立「澳门-欧洲旅游高等研究中心」(ME-CATS),把欧洲旅游及酒店管理的新概念融汇到亚太地区的旅游发展。中心旨在成为亚太区域的旅游教育及培训基地,推动欧洲学府与本地区院校的知识及经验交流。
2000年,旅游学院成为首间获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素认证」的教育机构,确认了学院的教育及培训质量符合国际水准。2008年,学院通过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素认证」的覆审,获延续此认证至2012年。
2003年,旅游学院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及「国际文化财产保护及修复研究中心」(ICCROM)的邀请,成为「亚洲文化遗产管理学会」的创会会员,学会宗旨是推动及加强区内文物遗产管理专业培训。要可持续发展旅游,需要培养出新一代的负责任及见闻广博的游客,,「亚洲文化遗产管理学会」於2005年推出了「世界文化遗产导赏员培训及认证计划」。这严格实务的国际认可培训及认证课程的推行是通过几方面的积极合作的成果,
参与计划的包括「亚洲文化遗产管理学会」的会员、联合国亚太经济及社会事务委员会亚太旅游教育及培训院校网络和各国旅游部门等。该认证课程是以旅游学院为活动中心及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技术性的顾问支援。
2004年,学院被选为「旅游及休闲教育协会」(ATLAS)的理事会成员,促进了澳门国际旅游教育及休闲教育的发展、师生交流、学术研究及提升课程的专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2008年度勋章、奖章及奖状颁授典礼」於2009年1月16日举行。40名社会人士和实体获颁授各项勋章、奖章及奖状,表扬他们在个人成就、社会贡献或服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方面的杰出表现。旅游学院获颁“旅游功绩勋章”,肯定了学院在推动本地旅游业发展上所作出的贡献。
4学院职责
旅游学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在旅业及酒店业培训方面,促使提高培训质素;
提供旅业及酒店业职业培训优良之理论/实践培训;
鼓励及开展与职业培训相关的技术教学研究;
提供在旅游现象、其成因及社会经济影响的研究合作;
开办适当之培训课程;
促进及支持旅游及酒店方面的职业专业声望;
合作推广澳门旅游业的技术专业质素形象;
认可在澳门以外于旅游业及酒店业方面所取得之专业文凭;
对在澳门以外于旅游及酒店管理方面所取得之高等程度学历授予同等学历,以便在旅游高等学校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