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清单及详细解读
一、学历证明类
1. 已毕业学生:需要提供及学位证书原件,包括证书封皮。需学校开具中文的【毕业及学位取得证明书】,详细概述毕业证和学位证内容,并加盖学校公章。
2. 在校学生:提供【毕业及学位取得预定证明书】,注明预计的毕业时间和预期的学位。
3. 毕业证认证:必须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认证中心进行认证,认证地点在北京航天航空大学附近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如有需要,可拨打电话010-823湖南出国留学88进行咨询。
二、成绩类
1. 已毕业学生:需要大学四个学年的全部成绩,中文一份,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2. 在读学生:至今已取得各学年的成绩,同样需要中文一份,公章加持。
三、推荐信
需要提供出身大学的教授或院长、校长所写的推荐信。信件需有推荐人的签字并加盖印章。
四、语言能力证明
1. 提供语言能力等级考试证书,如已取得。
2. 【日语学习能力证明书】,证明学习时间至少500学时以上,并详细写明各项语言能力的成绩及当前水平。
3. 英语能力证明,如托业成绩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五、资格证明
已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均需提供。
六、研究计划书
学生需撰写初稿(中文约2000字,日文约2500字),包含三个研究方向,并由专门教授进行指导。
七、其他必要材料
1. 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及收入证明,需开具三份不同日期的证明。
2. 照片:二寸(4cm×3cm)白底彩色免冠照片8张,需为近三个月内的照片。
3. 申请人和经费支付人的印章各一枚。
4. 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和经费支付人的本人页,需和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相符,且户口本的签发日期应为。
5.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6. 体检表: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普通体检表,需医生签字、盖章和医院公章。
7. 护照复印件:已有的学生提供复印件,未办理的学生需签约之日后立即办理并提供复印件。
8. 银行存款证明:经费支付人的名义开具,初始申请时不用提供,但要做好随时提供的准备。
9. 亲属关系公正:申请人为学生本人,关系人为经费支付人,需中文版和日文版。
请注意,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进行复印,所开具的证明必须使用单位或学校的信笺纸开具,且开具时间不包括周六、日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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